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, 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(含机票费用):
1.线路取消政策
出发前30日至1 5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5%;
出发前14日至7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15%;
出发前6日至4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70%;
出发前3日至1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85%;
出发当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100%;
2. 酒店取消政策(参考酒店取消政策):
3.马达加斯加内陆航班(如有航班):
经济舱不可退改的机票,出票后,若未出行费用全 损;经济舱&商务舱可退改的机票,出票后,若未 出行,需根据具体团队机票行程日期分别同境外确 认,未超出退票时限按照25欧元/人/段航班收取退 票手续费,超过退票时限,则无法退票,费用全损。